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三期)》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岗位列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08:00日至4月25日18:00。
三、报名程序
详见《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三期)》 (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8141.html)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30日-31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硕士学习成绩单要有所在院校公章)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6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6、填写完整的(贴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7、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名称(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9、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四)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应届生无法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笔试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4日凭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到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1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以《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三期)》 (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8141.html)中相关要求为准。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和公示,同时在学校布告栏张贴。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1-8688460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