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食堂大宗物资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凯发k8国际首页

日期:2023-10-20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   |  浏览:1139

兰州文理学院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货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lwl-hq-2023-001   

二、磋商内容: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货服务

包号

采购内容

备注

第一包

干货类(调味品、添加剂、

豆制品类、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类等)

采购1家供应服务商

第二包

冻货、肉类

采购2家供应服务商

第三包

蔬菜类

采购1家供应服务商

第四包

米面油禽蛋

采购1家供应服务商

每家供货服务不得超过二包。投标商按包分别投标。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③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④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响应人为生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设备、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食材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流通的并在保质期内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响应人须具备供应服务能力及配送的能力,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凯发app官方网站的售后服务能力;配送人员健康证、配送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现场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 月 26 日至2023年11月5日(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为方便获取磋商文件,在获取磋商文件前请提前联系,电话13639332097)。

获取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北校区学生三食堂(思源楼)一楼饮食管理科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2.需携带资料

(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到兰州文理学院北校区学生三食堂一楼饮食管理科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2)以上所有响应报名资料须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供应商印章并装订成册。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北校区后勤管理处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六、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为无线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2023年11月6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北校区后勤管理处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3.当磋商时间及地点有变化时,采购人有义务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已报名的响应人。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兰州文理学院凯发app官方网站官网(https://www.luas.edu.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七、凯发app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文理学院

联 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639332097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兰州文理学院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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